您好,Kai3952!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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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愈留言 2012年11月27日 (二) 16:36 (UTC)[回复]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Kai3952,您好!

中文维基百科 监管会的邀请函
维基娘
维基娘

中文维基百科监察管理人员协会(Supervise Administrator Council,简称SAC), 监管会 会章 可解作监管会。名称灵感来自香港的监警会。我们的职责是监察管理员、回退员和巡查员的行为有否违规和覆检管理员的决定。


我们希望您也能够参与到中文维基百科监察管理人员协会中来,为维基百科与监管会的发展都贡献出一份力来!(若有打扰,敬希见谅!)



邀请你的维基人是:~~~~

--在下--诸路驰 留言(☏) 互助(♥) 新页面 2013年10月7日 (一) 01:54 (UTC)[回复]

Re: 申請半保護

我不认为此编辑属于破坏/恶意修改/扰乱。参见Wikipedia:用户页#在用户空间的所有权和页面的编辑Liangent留言 2013年10月7日 (一) 02:35 (UTC)[回复]

re

你目前没有封禁记录。或许你要申請IP封禁例外權。--GZWDer留言2014年1月27日 (一) 16:11 (UTC)[回复]

114.38.181.181

这个IP和你是否有关?--GZWDer留言2014年1月27日 (一) 17:12 (UTC)[回复]

Re:聯絡

請安裝Skype或QQ軟體,或者在Web版登入,或者您可以使用https://imo.im/register ,當然您必須先註冊一個Skype或QQ的帳號。--安可 ♪留言2014年1月28日 (二) 03:44 (UTC)[回复]

沒辦法,大陸有牆,都出現奇怪訊息把我擋下,所以我無法註冊新浪與騰訊。Skype或QQ我就更看不懂了,比MSN、即時通麻煩多了,根本無從註冊,安裝點在哪裡?臉書之前有試好幾次,情況都與PTT一樣,不是說註冊過就是已被人註冊的系統訊息,但我都無法登入使用。老實說,我似乎與你們脫節,很多通訊都不會用,就只會寄e-mail,連註冊搞的好像我頭一次用網路一樣,怎註冊都註不了。--留言2014年1月28日 (二) 18:33 (UTC)[回复]
我剛再去新浪試了好幾次都一樣問題,手機與信箱他們似乎有牆擋住,否則正常都不會出現這種奇怪系統訊息。然後我向客服反映,二次都沒人理,因為沒信給我,不知道是不是被牆了?--留言2014年1月28日 (二) 18:37 (UTC)[回复]

申诉

傀儡帳號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User talk:Kai3952#第二次申訴。执行者:留言2014年2月8日 (六) 09:05 (UTC)[回复]

根據以往傀儡帳號的貢獻來看,我看大概今年過農曆新年這期間沒辦法大展身手好好寫條目了,有注意我的人都知道我每次寫條目就是「一次到位」,後續修改是依別人要求去調整的,否則通常都會一次到位,一個條目不會超過10筆編修,大部分都在5筆以內。--留言2014年1月28日 (二) 15:30 (UTC)[回复]

根據這些傀儡的特徵,應該有人都看出我是誰了。--留言2014年1月29日 (三) 04:52 (UTC)[回复]

第一次申诉

第二次申诉

第三次申诉

關於申訴向各位管理員致一封信的請求

近來看到有人提出建議無限期封禁及其解封應有更嚴謹之程序,卻沒明確表示出「更嚴謹之程序」是怎樣的程序才叫更嚴謹?難不成受封禁的人申訴都不能有申訴的權利嗎?此外,先前已電郵給幾位管理員與一位非管理員之用戶,但似乎沒有什麼成效,不是沒回應,就是有回應說他在忙沒空,這想請問這樣子叫封禁的人怎樣申訴?我實在看不懂現在什麼情況?申訴了就被人批評說是在將申訴耍兒戲,問題是就沒人理會,不然就是搞不懂我在申訴什麼(這還包括非管理員用戶沒有封禁與解封之權限也來這裡瞎攪和),所以我懇請各位,請善待被封禁的人,不是亂放箭傷人,還有多請管理員重視申訴,並請求管理員別讓流浪漢跑來這裡擾亂申訴。(註:「流浪漢」指沒有管理員的權限在這裡到處對申訴胡亂發言,就像流浪漢不回自己的家跑去別人地方亂逛。)--留言2014年2月8日 (六) 08:34 (UTC)[回复]

為什麼我申訴沒管理員理會?就連電郵也是

能不能告訴我,為什麼我申訴沒有一位管理員理會?就連電郵也是沒管理員理會,即使濫用傀儡,也不至於搞到申訴無門的地步吧,這樣做會不會有點過火了?已經好幾天了。--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08:31 (UTC)[回复]

假如管理員們仍執意繼續漠視申訴,致電郵還是這樣子沒回應,卻要申訴的人不能繞過封禁來申訴,是否曾想過這叫申訴的人怎樣申訴?這倒覺得這就是問題所在,若是被迫使用繞過封禁的方式來申訴,而反遭管理員恐嚇被延長封禁或是封鎖討論頁及電郵不能申訴,我想問這樣做法豈不是陷阱?只有封禁方針去制衡違反方針之用戶,卻沒有方針去制衡管理員漠視申訴的問題,一旦申訴之用戶被迫繞過封禁才能申訴,換來就是封鎖討論頁及電郵不能申訴,根本的原因在於管理員沒去理會,這問題就沒人處理,反倒使被封禁之用戶只能往陷阱裡跳,我才覺得維基百科制度對封禁的用戶相當不公平,一旦封禁與解封制定更嚴謹的程序,對於管理員漠視申訴的問題不處理,也沒教導初犯的用戶怎使用申訴,卻來馬後炮說濫用申訴,害申訴之用戶陷入濫用申訴被遭到禁用討論頁及電郵申訴,在我看來很多制度都是漏洞,變成是有心人趁這漏洞讓申訴之用戶陷入永無翻身之地,我想問這就是所謂「維基百科海納百川、人人可編輯」的理想嗎?--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08:47 (UTC)[回复]

關於第二次申訴的結果

第四次申訴(電郵申訴至此)

此用戶正請求管理員對当前封禁作出複檢或者回應相关提問: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因為之前電郵給好幾位管理員,我申訴都寫在電郵裡,遺憾是沒有管理員獲得回應,質疑是電郵出了問題,因此我請求第四次申訴,將電郵中的申訴移至於此。
  1. 請用戶查核員排除所有干擾(包括流動IP),重新查核我指認出來的66個傀儡帳號,再與Replymotor、Shoupong、Sonnaeun相互比對,看是否我本人與他們三個帳號有無關係。另外請參考Wikipedia:傀儡账户的特点Wikipedia:一次性帳號,因為我的傀儡帳號有不少是專門撰寫條目而開創的帳號,光用數據分析不盡然是客觀,畢竟流動IP很多人會用,也有誤判的可能,查核應當將傀儡帳號的編輯特徵與行為特性一起納入評斷,如此才能客觀服人,若用戶查核員執意只相信數據分析,這樣做法才顯得引人起疑,免不了會因此再度申訴(因為有疑點沒去釐清才會讓人有理可上訴)。
  2. 根據以下兩個理由,我的作為正反二面都有,故請求管理員重新衡量封禁期限,若本人之例難以衡量,可提交給社群討論(指Wikipedia:互助客栈),但本人自覺得功過相抵,「一年以上」封禁不太符合比例原則,應當考量到本人傀儡帳號之中有不少對維基百科編輯有佳,特別是很多創建條目全都是專寫臺灣的,重新衡量封禁期限是我認為有必要的。
    1. 我所有50個傀儡帳號之中(已扣除16個傀儡子帳號),如User_talk:Kai3952#傀儡帳號所示,有不少傀儡帳號是出於貢獻而來,基於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Wikipedia:勇于更新页面Wikipedia:编辑守则,維基百科是鼓勵貢獻,並沒明定哪種方針會因為貢獻就封禁,如本人之例,依照Wikipedia:傀儡而言,不會因為濫用傀儡就影響到對維基百科的貢獻,若因有貢獻反而只因濫用傀儡被封禁,根據WP:ILLEGIT也無明定有此規定可封禁。
    2. 本人承認持有50個傀儡帳號之中,確實是有幾個帳號是違反WP:ILLEGIT,如偽造民意、裝成中立的評論人、偷換概念以擾亂討論、逃避監察(包括「濫用以新帳號重新開始的制度」)、掩蓋惡行、編輯計畫頁面、以誤導社群的方式取得須得到社群信任(如DYK投票)以及其它未列入WP:ILLEGIT犯行(通常是較誇張或難以想像的犯行)。
  3. 我使用傀儡帳號是有原因,基於私隱無法公開於此,使用電郵給很多位管理員沒回應,故本人自覺得應當是電郵出問題了,我就放棄使用傀儡帳號之正當性與合理性的解釋。不過,基於WP:SOCK#NOTIFYWP:SOCK#LEGIT是應當要事先致電給管理員告知其帳號使用情況,由於我沒事先告知,確實已犯,故本人不僅承認,而且選擇User:Kai3952為主帳號重新開始,回歸於之前專心對維基百科有貢獻之處(如專寫臺灣的條目,因為我會寫也只有這裡。)--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11:00 (UTC)[回复]

注意: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致管理員的話

請非管理員一職的用戶勿來此答覆
如阁下确实认为与Replymotor、Shoupong、Sonnaeun此三用户无关,请以合理的方式说明用户查核结果的成因,否则恕无法接受阁下的论断。--Jimmy Xu 2014年2月10日 (一) 04:55 (UTC)[回复]

Re:

  • 單看封禁申訴和留言,我感覺到該用戶可能是因為不清楚規則而導致的封禁。如果該用戶確實一直堅持用正規渠道申訴封禁,也足見違規後自省改錯的誠意。出於對內容貢獻者的尊敬,我在此請求管理員考量解封後對維基百科的利害,並給予公正恰當的處理。
  • 又及:對Kai3592: 中文維基百科的行政封禁解封並不參考內容貢獻。封禁僅為保護百科計劃不遭到破壞(包括內容破壞和社群共識操縱),並非意圖懲罰用戶。Bluedeck 2014年2月9日 (日) 14:42 (UTC)[回复]
  • 閣下說:「單看封禁申訴和留言,我感覺到該用戶可能是因為不清楚規則而導致的封禁。
  • (:)回應:「不清楚規則」會不會是指Wikipedia:傀儡?這我事前就知道的,並非不清楚,只是無法證明自己是初犯(指濫用傀儡)。
  • 閣下說:「如果該用戶確實一直堅持用正規渠道申訴封禁,也足見違規後自省改錯的誠意。
  • (:)回應:我承認沒有從頭到尾一直遵循申訴,因為起初被封不瞭解,所以就用未登入方式(指IP)留言申訴,之後才經過广雅 范 管理員指導而知道如何使用電郵申訴,遺憾是我對很多管理員(大約三位或四位吧,也包括用戶查核員)發了電郵申訴,可是遲遲都沒有給我回應,所以我以為是電郵出問題或是管理員故意不理會,只好被迫再次未登入方式(他們說這樣叫繞過封禁)跑去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
  • 閣下說:「出於對內容貢獻者的尊敬,我在此請求管理員考量解封後對維基百科的利害,並給予公正恰當的處理。
  • (:)回應:我沒有要求馬上解封,我在第四次申訴沒有這樣要求吧?我只是請求重新查核,並依照我所作所為做個權衡的考量來調整封禁期限,「一年以上的封禁」能否符合本人之例是我所提出的質疑。
  • 閣下說:「中文維基百科的行政封禁解封並不參考內容貢獻。
  • (:)回應:我不見有這樣說法或規定要求管理員不用參考內容貢獻。
  • 閣下說:「封禁僅為保護百科計劃不遭到破壞(包括內容破壞和社群共識操縱),並非意圖懲罰用戶。
  • (:)回應:這對我說沒用呀!我知道沒有用,濫用傀儡的事實已經發生,現在是看管理員如何去裁決,我也看到很多因為濫用傀儡而被封禁的那些用戶,到現在都沒解封(有可能他們是另創帳號繼續編輯),既然使用單一帳號與使用傀儡帳號各有其利弊,我想回鍋選擇單一帳號來編輯也就代表說我考量清楚其中的利弊了,並非因為遭受封禁而選擇單一帳號想來編輯。再說,我使用那些傀儡帳號,原則上都是只能說擾亂,沒有達到破壞程度,管理員說我這情況是極端,所以才給予永久封禁,方針也沒說清楚怎樣情況才叫極端,只憑一位管理員主觀認為極端就封禁,這做法才有失公正公信,毫無根據可言,這也是我申訴的理由之一(但在第四次申訴中,我沒有說)。--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15:38 (UTC)[回复]
我納悶地方是為什麼管理員(除了广雅 范 )不與我溝通,反而是像GZWDer、byfserag還有閣下都沒有管理員權力來向我溝通,我這樣申訴有何效益?也難怪會被人說是我在濫用申訴,說起來管理員也是有責任,否則大家投票給管理員,豈不是管理員有失大家投的票。--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15:38 (UTC)[回复]
(~)補充:我另外澄清解釋,我第四次申訴的用意不是急於解封請不要誤會了封禁我是可以接受只是管理員們能否理解我申訴的用意,否則我一直申訴,明明不是為解封而來,卻變成別人眼中是為了解封而來擾亂或濫用申訴,管理員們也是有責任的,只有我這裡在向你們溝通,你們不理解或者是不肯溝通,那我怎麼知道你們在想什麼?若不是的話,很難不質疑是不是想看著我跳入陷阱,被管理員封鎖申訴嗎?傀儡帳號是錯在先,但不至於到管理員完全不理不睬的地步(電郵發了沒回、來這申訴也不理),這樣有申訴與沒申訴沒有差別的,還請管理員們能不能別過火,講講理。--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15:48 (UTC)[回复]
所以说您申诉的目的是什么啊……--广雅 范 2014年2月10日 (一) 09:46 (UTC)[回复]
  • (:)回應:已提交第五次申訴,其目的有三(其中一個寫再第四次申訴),所以我申訴不是來擾亂,申訴內容寫很清楚了,麻煩請自己看,不明白再問,否則我不知道該從何說起。--留言2014年2月10日 (一) 15:55 (UTC)[回复]

第五次申訴

此用戶正請求管理員對当前封禁作出複檢或者回應相关提問: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1. 本人認為與Replymotor、Shoupong、Sonnaeun此三用戶無關,其合理的理由如下所示:
    1. 用戶查核結果可能未排除所有干擾(包括流動IP),光用數據分析不盡然是客觀,畢竟流動IP很多人會用,也有誤判的可能。
    2. 我已指認出66個傀儡帳號,如User_talk:Kai3952#傀儡帳號所示,根據Wikipedia:傀儡账户的特点Wikipedia:一次性帳號,用戶查核員應當將傀儡账户的編輯特徵與行為特性一起納入評斷,因為我的傀儡帳號大多數都只在編輯條目、推舉DYK、與他人討論條目、上傳圖片、添加圖片、擴增內容、補充來源、更新資料、修補失效鏈結、使用條目模板(如((Unreferenced))、((refimprove))、((Expand))等等),擾亂只有少數幾個帳號,麻煩請用戶查核員逐一核對,很明顯我的編輯與Replymotor、Shoupong、Sonnaeun此三用戶完全操作狀況不同,信不信就看你們要不要查,申訴那麼多次都沒查就拒絕,才說我濫用申訴,請問你們瀆職,我該向誰反映?
  2. 本次申訴是提請管理員衡量封禁期限,「一年以上」封禁不太符合比例原則,所以不能只因觸犯Wikipedia:傀儡就當成是極端情況而永久封禁,如此判決豈能隨便,故而申訴。
請用戶查核員麻煩自己查,不是每每都要申訴的人來說,假如我說的話能當成證明或者合理,那我何必申訴?那麼用戶查核員能做什麼?麻煩請盡責一下,否則就請提出你們認為不屬於合理是指哪些話,請不要怪我濫用申訴,假如我算濫用申訴,相對我可以說你們對申訴濫判。

注意: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作为负责此案的用户查核员,此案中的数据相似性已经合理地超过了可能发生误判的程度,并已有两名查核员检查确认,恕在下不接受编辑行为一说。如阁下今后将能遵守相关方针指引,则此问题获澄清后在下同意解封。--Jimmy Xu 2014年2月10日 (一) 16:31 (UTC)[回复]

可以用白話的說法嗎?因為我不明白你說什麼。--留言2014年2月10日 (一) 17:22 (UTC)[回复]
请解释为何阁下所承认之傀儡用户会与前述之三用户于同一时间使用相同的浏览器出现在同一IP位址上?--Jimmy Xu 2014年2月11日 (二) 06:49 (UTC)[回复]
回應見第六次申訴。--留言2014年2月11日 (二) 17:38 (UTC)[回复]

第六次申訴

此用戶正請求管理員對当前封禁作出複檢或者回應相关提問: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Jimmy Xu認為我使用之傀儡用户会与Replymotor、Shoupong、Sonnaeun之三用户于同一时间使用相同的浏览器出现在同一IP位址,如此無憑無據就拒絕我申訴,故再次申訴,理由是用「用戶查核結果」為由是無法公開讓大家審查,如此不能成為證據,除非將用戶查核的過程以及結果都公開,若拒絕則我有理由質疑是因為心虛濫權,想欲加之罪誣陷於我,自己疑點不先釐清,哪裡反過來要求別人解釋的道理?--留言2014年2月11日 (二) 17:38 (UTC)[回复]

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