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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EG-4

MPEG-4是一套用于音频視訊信息的压缩编码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下属的“動態影像专家组”(Moving Picture Experts Group,即MPEG)制定,第一版在1998年10月通過,第二版在1999年12月通過。MPEG-4格式的主要用途在於網路上串流光碟、語音傳送(視訊電話),以及電視廣播

MPEG-4包含了MPEG-1MPEG-2的絕大部份功能及其他格式的長處,並加入及擴充對虚拟现实模型语言(VRML,Virtual Reality Modeling Language)的支援,物件導向的合成檔案(包括音效,視訊及VRML物件),以及数字版权管理DRM)及其他互動功能。而MPEG-4比MPEG-2更先进的其中一个特点,就是不再使用宏区块做影像分析,而是以影像上个体为变化记录,因此尽管影像变化速度很快、码率不足时,也不会出现方块画面。

MPEG-4 是一个由若干子标准(part)组成的, 仍在不断演化的标准. 各个公司产品所宣传的和 MPEG-4 兼容往往没有明确的说明到底和哪些子标准兼容. 最重要的子标准是 MPEG-4 Part 2英语MPEG-4 Part 2MPEG-4 Part 10.

由于MPEG-4是一个公开的平台,各公司、机构均可以根据MPEG-4标准开发不同的制式,因此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基于MPEG-4技术的视频格式,例如WMV 9、Quick TimeDivXXvid等。MPEG-4大部份功能都留待開發者決定採用是否。這意味著整個格式的功能不一定被某個程式所完全函括。因此,這個格式有所謂配置profile)及级别level),定义了MPEG-4应用于不同平台时的功能集合。

相較於MPEG1,MPEG2,MPEG4有較高的交互性及灵活性,MPEG4技术的标准是对运动图像中的内容进行编码,其具体的编码对象就是图像中的音频和视频,术语称为“AV对象”,而连续的AV对象组合在一起又可以形成AV场景。因此,MPEG4标准就是围绕着AV对象的编码、存储、传输和组合而制定的,高效率地编码、组织、存储、传输AV对象是MPEG4标准的基本内容。

MPEG4之优势在于其压缩比(最大可达4000:1),由于MPEG4舍弃相同的元素,只处理图像帧与帧之间有差异的元素,因此大大减少了合成多媒体文件的体积。加上其的低位元速率,较少之核心程式空间,加强运算功能,及强大之通讯应用整合能力,MPEG4己成为影音数位视讯产业,最重要之功及标准格式。

MPEG-4分部

MPEG-4由一系列的子标准组成,被称为部(part)(有时也译为),包括以下的部分:

Profiles是在每个部分内定义的,所以对某个部分的一个实现通常不是对该部分的完整实现。

MPEG-1MPEG-2MPEG-7英语MPEG-7MPEG-21是由MPEG制定的其他MPEG标准。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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